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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天然气: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689皖天然气(603689)2024-04-12 17:54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和《安徽省天然气开发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独立 董事 4 人,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减少董事会成员。减少董事人数、罢免或补选 董事均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减少董事人数时,董事会首先应该提请股东大会修 改《公司章程》。 当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