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顾国建 刘京建 魏 紫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认为,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023 年 8 月 28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