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进一步完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第五条 独立董事享有董事的一般职权,同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可以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独立董事应当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