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鸣志电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分红规划审阅 - 公司至少每三年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6] 分红方式与条件 - 未来三年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7]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等条件[8] 重大投资界定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15%[8] 现金分红比例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8]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等,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9]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9] 分红频率与提案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原则上每年至少分红一次[10]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3] 政策调整与实施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需符合规定[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会议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3] -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调整亦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