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41,888.25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888.25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上海鸣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8,120万股,占比75.5%[16] - 新永恒公司认购3,840万股,占比16%[16] - 上海晋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200万股,占比5%[16] - 上海杲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480万股,占比2%[16] - 上海凯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360万股,占比1.5%[16]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22]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37][40][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92] - 董事会对外投资等单笔账面净值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12个月累计不超总资产30%[95] - 董事会单笔借款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12个月累计不超50%[95] 管理层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6][107] - 副总裁经总裁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08]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0]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2]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36]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42]
鸣志电器: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