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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603755日辰股份(603755)2024-08-21 17:2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中第3或4项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其余达6个标准之一需报告[7][8] - 日常交易合同达3个标准之一需报告[9] - 关联交易达3个标准之一需提前报告[11] 诉讼仲裁及风险关注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 重大风险事项含13种情况,如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总资产30%需关注[13][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11] 重大信息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多类人员[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事项范围含重要会议等内容[5]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应向董事长、董秘报告[19] - 应持续关注并报告信息进展变化[19] - 报告时应提交资料[19]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审议或披露的提请相应程序[20] 职责与保密 - 董事等应督促其他报告义务人履行职责[21] - 证券事务部整理披露资料,报告义务人配合[21] - 相关人员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3] - 瞒报等导致问题将被追究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