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宁波高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603788宁波高发(603788)2024-04-19 17:0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 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 员代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1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 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