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运股份: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 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 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