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运股份: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而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 上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1、具有注册会计 师职业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 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