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华泰联合证券关于丰山集团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或"公司")2018 年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规定,对丰山集团 2024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 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50,000 万元,扣除保荐、 承销费及其他费用 1,021.1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978.87 万元。上述资金 于 2022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