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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8月)
603855华荣股份(603855)2024-08-28 16:2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拟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5] - 与关联人拟发生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按规定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与关联人发生低于30万元、300万元规定金额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17] 担保与借款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5]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且需经相关程序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应提供反担保[16] 交易标的审计评估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评估[19] 免审议披露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义务、关联人低息无担保提供资金等关联交易可免审议披露[20] 交易计算原则 - “委托理财”等事项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12个月内累计计算[21] - 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2]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9] 重大关联交易流程 - 重大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书面意见[32]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执行情况、是否首次发生等进行披露和审议[32] - 可合理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超预计需重新履行[33]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3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3] 其他规定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5]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38] - 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39] - 关联自然人申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38] - 关联法人申报信息包括法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39] - 公司应揭示关联人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控制方等信息及持股比例[40]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2]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44]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