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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3859能科科技(603859)2024-04-15 20:36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 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 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任 命,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