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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860中公高科(603860)2024-02-01 18:23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何云霞律师、张玉慧律师列席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并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