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高科: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何云霞律师、张玉慧律师列席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说明是完整、 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