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有特定违规记录的候选人不得任职[10] - 曾任职未亲自出席会议次数超三分之一不得任职[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任后30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14]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5]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沟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管理层应全面汇报并安排考察[30] - 财务负责人应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31] -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2] 独立董事报告与披露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33][3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证知情权,及时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监管报告[36]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给予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3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