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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新化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603867新化股份(603867)2024-04-25 19: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翁建全先生、李春光先生、马文超先生;离 任独立董事祝立宏女士、罗娟香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专项报 告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翁建全先生、李春光先生、马文超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 祝立宏女士、罗娟香女士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公司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 在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