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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603871嘉友国际(603871)2024-07-29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2018年2月6日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77,149,042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977,149,042股,均为普通股[12] 股权结构 - 2015年12月31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嘉信益持股3000.00万股,占比50.00%[11] - 2015年12月31日,韩景华持股1778.255万股,占比29.64%[11] - 2015年12月31日,孟联持股921.745万股,占比15.36%[11] - 2015年12月31日,王本利等5人各持股60.00万股,各占比1.00%[11][12]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7]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2]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3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39]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0%以上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9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9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五天通知[10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