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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603876鼎胜新材(603876)2024-08-21 18:0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3] -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审批权限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由总经理审批[9]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50%或绝对金额不超5亿元由总经理审批[11]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低于50%或绝对金额不超5亿元由总经理审批[11] - 总经理负责审批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融资综合授信业务[11] 任职限制 - 犯经济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缓刑期满未逾2年不得担任公司经理[4] 报告事项 - 公司涉及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民事诉讼时总经理需向董事长报告[12] - 公司单笔亏损可能达100万元(含100万元)时总经理需向董事长报告[12] - 公司累计赊销金额达到5000万元时总经理需向董事长报告[12] - 公司应收账款单笔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逾期30天时总经理需向董事长报告[12]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至少1日通知其他出席人员并提交会议材料[15]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记录报董事长、董事会备案[16] - 会议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年[16] 工作汇报 - 董事会或监事会、董事长要求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告工作[23] 考核奖惩 - 总经理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与奖惩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考核与奖惩[20]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