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8月12日核准设立登记,2018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4771649元[6]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1]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884,771,649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13530万股,持股比例51.6412%[12] - 上海德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450万股,持股比例1.7176%[12] -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500万股,持股比例1.9084%[12] - 周贤海认购股份数4510万股,持股比例17.2137%[12] - 王小丽认购股份数660万股,持股比例2.5191%[12] - 华海松以净资产折股2008.7,占比0.1908%[13] - 潘剑军以净资产折股580,占比2.2137%[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方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0]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相关人员[7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1]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71]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3]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高级管理人员[73]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81]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1]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82]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88] - 现金分红条件为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91] - 任意3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98]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0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0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0]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119]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