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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不锈:《独立董事制度》
603878武进不锈(603878)2023-12-27 16:20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