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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不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878武进不锈(603878)2023-12-27 16:20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 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武 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