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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航空: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
603885吉祥航空(603885)2024-09-02 18: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800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99005268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9900526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5104000股,比例88.07%[19] - 王均豪持股2760000股,比例6.00%[19] - 上海均瑶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296000股,比例3.76%[19]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000股,比例2.17%[19]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2] - 董事、监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对违规董监高诉讼[3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11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54] - 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3年,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9][140][145][146]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6][11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2]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8] 重大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2]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5%,属重大投资计划[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