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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修订)
603903中持股份(603903)2024-01-30 19:5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一)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 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 母等); (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者在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持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