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 弃其部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 0.36 万份,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3.97 万份股票期权调整至预留部分。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从 32 人调整为 31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 量从58.30万份调整为54.33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从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