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茂股份")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的规定,就国茂股份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 对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 以及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