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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3917合力科技(603917)2024-04-12 17:17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 酬管理制度,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 "委员会"),作为制定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 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 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1 自动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