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与关联交 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