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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3917合力科技(603917)2024-04-12 17:14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