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股份: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增持情况 - 2024年2月20日披露增持计划,拟6个月内不超4000万元增持[12] - 曹连英和王锦程合计增持4984509股,占总股本1.90%,金额4228.24万元[13] 持股比例 - 增持前曹连英持股3.10%,王锦程持股2.74%,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8.66%[11] - 增持后曹连英持股3.40%,王锦程持股4.91%,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1.13%[14][16] 股本变更 - 2024年1月31日总股本201600000股[15] - 2024年6月21日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262080000股[15] 合规情况 - 增持人具备合法主体资格,增持符合相关规定[9][16][20] - 本次增持属免于发出要约情形[18][19][20] 信息披露 - 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