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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60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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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603928)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21:15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28 公司简称:兴业股份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进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佳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2,0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966,400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31,449,600 元,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7.62%。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8 21:14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 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 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 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 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关系,以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 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左军)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左军) 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 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许左军,男,194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 大学铸造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从1970年至2000年先后任职于上海沪东 造船厂沪东造船铸钢分厂和沪东重机铸造厂,历任技术科长、铸造厂副厂长、 厂长;2000 年至 2006 年在沪东重机质保部任质保技术工程师;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 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交易的确认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本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各关联人 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苏州兴业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 的资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聘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的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管理与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 司聘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贯性,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 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管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前)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前) 何前,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浙 江分所合伙人及负责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合伙人 及负责人,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岳佑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 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兼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兼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 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董事会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 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下称"《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