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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兴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603928兴业股份(603928)2024-04-25 15:47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 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 人职责。 第一条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苏 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 内控体系进行监督、评估、核查。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