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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兴业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03928兴业股份(603928)2024-04-25 15:44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 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 人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