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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东谷: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603950长源东谷(603950)2024-03-28 17: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临时会会前三天通知[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20] 职责权限 - 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3] - 多项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和实施[12] 召集人职责 - 负责召集、主持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13] 检查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21] 会议形式及相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3][24] - 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4] 会议记录与通报 - 会议应有记录、纪要和决议,保存不少于十年[24][29]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向董事会通报[31] 保密与报告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32] - 应向董事会报告行动或改善事项并提建议[33]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4] - 意见未被采纳,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26] 制度生效 -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