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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东谷: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603950长源东谷(603950)2024-03-28 17:47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襄阳长源东谷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 度。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首届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其他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事 会选举任命和解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