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立华:中农立华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任职资格 2 | | 第三章 | 聘任与解聘 3 | | 第四章 |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5 | | 第五章 | 附则 7 |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农立华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行使相应的工作职权,并 获取相应报酬。 2024 年 4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