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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5018长华集团(605018)2024-08-27 16:05

回购注销 - 公司将回购注销244,56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71,100股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173,460股因业绩考核[13][16][17] - 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949,530.81元[21] 业绩目标 - 2022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营收目标值分别为18亿、25亿、30亿元,触发值分别为16亿、23亿、27亿元[14] 利润分配 - 2022年前三季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9元,2022年度每10股派0.50元,2023年度每10股派2.00元[18][19] 价格调整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13元/股调整为7.741元/股[19]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达标情形回购价格为8.0661元/股[21] 股份变动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71,470,353股变为471,225,793股[21]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为1,850,24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变[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