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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5056咸亨国际(605056)2024-09-30 17:08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2年9月28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2年9月29日至10月8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9] - 2022年10月1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2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议案[10] - 2023年7月20日审议通过调整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议案[11] - 2023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11] - 2024年9月27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12] 业绩考核与解除限售 - 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为净利润不低于2.50亿元或营收不低于26.00亿元[17] - 2023年营收2,927,925,979.25元,业绩目标完成度B>100%,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17] -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24人,股票63.00万股,占股本总额0.1531%[20] 回购注销情况 - 同意对30名原激励对象的100.828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3] - 3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270,000股限制性股票[23] -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683,280股限制性股票[24] - 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55,000股限制性股票[25] -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008,280股[26] 其他事项 - 2023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0元现金红利(含税)[27] - 经派息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52元/股[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