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弘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的原则,通过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独立判 断。现就本次董事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而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 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相关 内控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有效规范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投资 行为,控制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的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龙基、居荷凤、倪志峰 2023年12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