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弘电子: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中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后其主要财务 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