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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5058澳弘电子(605058)2023-12-22 17:45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根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澳弘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 判断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各项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