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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电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605066天正电气(605066)2024-03-07 18:44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职责 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 策机构,在股东大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 东大会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董 事会可设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有关细则及管理制度负责董事会日常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