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本公司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