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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高股份:《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605086龙高股份(605086)2023-12-13 16:47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龙岩高 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