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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5088冠盛股份(605088)2024-08-21 18:53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安理法意[2024]字 0821 第 0001 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35-36层 电话:010-8587 9199 传真:010-8587 9198 安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安理法意[2024]字 0821 第 0001 号 致: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 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作出判断。 3、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 次回购注销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 安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会计、审计、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对其他中介机构 出具的文件中有关数据和结论的援引,并不视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