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5]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7] 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5] - 审计部每年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5] 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环节[15] 审计权限 - 审计部有权检查被审单位审计区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17] - 审计部可参加公司有关经营管理会议,参与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19] - 审计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19] 内控评价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2] 整改监督 - 审计部应督促内控缺陷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后续审查[24] 特定事项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提交报告[25] 年度计划与报告 - 审计部拟定年度内审计划经审议后实施,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报告[26] 专项审计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4][25]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发表意见[27]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审计[32] 信息披露审查 - 审计部审查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33] 意见反馈与执行 - 被审计对象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函复意见[30] - 被审计对象需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31] 复议时间 - 审计复议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31] 档案保存 - 审计档案保存期为10年[31] 工作保障 - 公司应为审计部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经费纳入财务预算[33] 奖惩措施 - 对内部审计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33] - 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公司视情节处分,严重可免职解聘并追究法律责任[33] - 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审计部提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执行[34]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国家法律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6]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8]
华达新材: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