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染织: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3月)
第五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 他人担保的行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 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芜湖富春 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 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第六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 担保。 子公司应当在担保筹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