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4]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6]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6] 会议相关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8]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会议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书面或举手方式表决[13]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3]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董事回避时按特定规则表决[14] 董事会职责 - 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内容[16] 利润分配等决议流程 - 先出审计报告草案,再作分配决议,后对其他事项决议[18] 提案审议限制 - 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8]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18] 会议记录与档案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9]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1] 规则效力与解释 - 规则报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