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华体育: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授予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以 2023年 9 月 12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 6.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 作为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 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