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e.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在营 Ü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I 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583号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沪光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583 号 一、董事会的责任 沪光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