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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食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605338巴比食品(605338)2024-08-29 17: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3] - 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10]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提案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12]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4] 会议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等方式[14]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17]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视为弃权[17]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8]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0][21] 提案处理 - 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大变,一月内不再审议[2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暂缓表决[23]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必要时报告或声明[25]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赔偿,表决异议记载可免责[25] - 会议记录会后30日内分发,修改补充2周内书面提交董事长[25] 决议公告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25]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2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6]